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,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。5月20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里程碑,也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新的发力点。作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,要紧扣法律核心要义强化监督保障。一方面,要聚焦公平竞争环境构建,紧盯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待遇落实情况,严查在生产要素使用、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性做法,坚决纠治垄断、不正当竞争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。另一方面,要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乱象,重点监督违规异地执法、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行为,督促规范执法行为,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,让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落到实处。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,推动法律条款与配套制度落地见效,以精准监督、全程监督护航民营企业轻装上阵、安心发展,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纪法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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