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我们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、保障群众利益的双重使命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“为群众办实事”不是一句空洞口号,而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试金石。要让这一理念真正落地生根,需要我们以“实”字托底,用“干”字为先,在监督执纪中彰显为民情怀。
一、俯身倾听,找准群众“急难愁盼”的坐标点。纪检监察工作要办实事,首先得知道群众需要什么。我们应当走出办公室,深入田间地头、社区小巷,通过“蹲点调研”“开门接访”等方式,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在丹凤县,可以聚焦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、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关键领域,建立“问题清单”,把群众身边的“微腐败”和作风问题作为突破口。只有摸准了群众的脉搏,我们的监督才能有的放矢。
二、精准发力,打通政策落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为群众办实事,核心在“实”。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,我们不能停留在表面整改,而要深挖背后的责任、作风和制度漏洞。比如,对低保评定不公问题,既要查处优亲厚友的违纪行为,也要推动民政部门完善动态监测机制;对农村饮水工程“建而不用”现象,既要问责懒政怠政干部,也要协调水利部门建立长效管护制度。通过“一案一整改”,实现查处一个案件、解决一类问题、规范一个领域的效果。
三、长效常治,构建民情民意的“晴雨表”机制。办实事不能一阵风,必须形成长效机制。我们可以依托“智慧纪检监察”平台,开发群众“扫码监督”功能,让群众随时反映问题;建立民生领域监督事项“红黄蓝”三色预警机制,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;定期开展“办实事回头看”,防止问题反弹回潮。同时,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,倒逼党员干部真正把群众事当自家事来办。
“治国有常,利民为本。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我们要始终牢记,监督执纪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群众利益。只有把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,把群众的难事当作我们的心事,才能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,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、纪检监察工作就在眼前。让我们以钉钉子精神,一件接着一件办,一年接着一年干,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群众的真心点赞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