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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,根本在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,通过省市县乡村“五级党组织”联动抓、协力抓,把党中央提出的农村工作重大任务落到实处。不少地方党委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,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,推动“五级书记”抓乡村振兴。 强化乡镇和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,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。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明确提出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”。各地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机制,全面落实“四议两公开”、村务监督等制度机制,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管理与监督。 |